各有關二級學院:
根據(jù)我校和國(境)外有關高校簽署的友好合作協(xié)議規(guī)定,學校2015年將繼續(xù)選派部分學生作為交換生赴泰國清邁大學學習,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20日,護照復印件上交日期為2015年4月30日。學生赴泰國清邁大學學習時間為一學年,學生原則上赴泰交換學習時間從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。
一、學校相關要求
1、選派的學生為我校正式注冊的2013年或2014年入學的本科生,在讀期間成績良好(均分75分以上),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,口語良好,具有托福或雅思考試成績的學生優(yōu)先考慮,身體健康,能圓滿完成學習任務。學生統(tǒng)一在外國語學院報名。
2、學生赴國(境)外學習期間須按相關規(guī)定同期在九江學院交費注冊;學生出國(境)學習的相關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。
3、學生在辦理出國(境)留學手續(xù)之前,須和二級學院簽署《九江學院學生赴國(境)外交流學習協(xié)議書》,由學生本人和家長簽字同意,學生個人自行承擔課程選取、健康、安全及購買保險等事宜并協(xié)助相關學分的兌換,如學生未能按時回國,未完成相關考試或其它教學任務,或由于個人原因無法兌換相關課程學分,自行承擔后果;
4、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相關聯(lián)絡事宜,協(xié)助交換生準備簽證材料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。
二、國(境)外高校基本要求
1、泰國清邁大學語言專業(yè)(英語)學費折合成人民幣為7000元/學年,, 其它費用如國際往返旅費、書費、住宿費(不低于500元/月,不包括水電網(wǎng)等費用)、伙食費、保險費自理。
三、報名準備事項(范本見國際合作交流處網(wǎng)站下載專區(qū)):
1、申請赴國(境)外交換留學的學生應先行提交《九江學院學生出國(境)申請審批表》(見附件1),經(jīng)二級學院遴選后報國際合作交流處審核并呈學校批準;
2、由二級學院出具的推薦函(簽字蓋章);
3、護照;
4、護照電子照片打印一寸、兩寸各8張;
5、由二級學院出具的成績單(中英文,需加蓋二級學院及教務處公章);
6、身份證復印件;
7、國際交換生信息表(見范本);
8、辦理九江銀行的出國用儲蓄卡;
9、打印自己姓名開戶的銀行存折流水單兩份(一年期)。
注:1)沒有護照的同學請盡快加急辦理護照并保存護照電子照片。
四、聯(lián)系人:
施老師:校行政辦公樓401,咨詢電話:0792-8313811
歡迎發(fā)電子郵件咨詢Email: [email protected],所有書面材料均須同時發(fā)電子文本至Email: [email protected]
國際合作交流處
2015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