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學院:
近日接江西省教育廳轉(zhuǎn)發(fā)的教育部社會科學司下發(fā)的《關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司函[2015]371號)文件,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經(jīng)開始,請相關學院組織老師學習相關文件,積極申報。詳情見如下鏈接地址:
http://www.moe.edu.cn/s78/A13/A13_gggs/A13_sjhj/201601/t20160106_227073.html。
注意事項:
一、申報條件:
1.申請者必須能夠?qū)嶋H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;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,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,否則視為違規(guī)申報。
2.申請者除符合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外,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(1)規(guī)劃基金項目申請者,應為具有高級職稱(含副高)的在編在崗教師。
(2)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,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(含中級)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,年齡不超過40周歲(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3)自籌經(jīng)費項目申請者,須在《申請評審書》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(jīng)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,同時填寫《申請評審書》中的“其他來源經(jīng)費”欄。
3.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:
(1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(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、基地重大項目、后期資助項目、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)負責人;
(2)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3年(含)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;
(3)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(含重大項目、重點項目、一般項目、青年項目、后期資助項目、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)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,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。
4.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。
5.連續(xù)2年(指2014、2015年)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,本次暫停1年一般項目申請資格。
二、申報要求及材料報送
1.本次項目采取網(wǎng)上申報方式。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評審書》)啟用2016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無效。
2.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(wǎng)(www.sinoss.net)(以下簡稱社科網(wǎng))“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(tǒng)”(以下簡稱“申報系統(tǒng)”)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(wǎng)絡平臺。網(wǎng)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(tǒng)為準。
3.2016年1月6日開始受理項目網(wǎng)上申報。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(wǎng)申報系統(tǒng)下載《申請評審書》,按申報系統(tǒng)提示說明及《申請評審書》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、打印《申請評審書》,并通過申報系統(tǒng)上傳申請書的電子文檔。
有關項目申報系統(tǒng)及技術問題請咨詢社科網(wǎng)。聯(lián)系電話:010-62510667,手機:15313766307,15313766308,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4.本次項目網(wǎng)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日,科研處在此之前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,2016年3月7日受理以下紙質(zhì)材料及電子稿:(1)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》;(2)《申請評審書》紙質(zhì)件1份(A4紙打印,左側(cè)裝訂)。
聯(lián)系人:曹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8334056
科研處
2016年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