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單位:
根據(jù)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和省外僑辦通知要求,現(xiàn)就制定我校2017年度因公出訪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進一步完善計劃報批制度,嚴格量化管理機制
請各單位于7月10日前報送各單位2017年度出國(境)計劃,在制定2017年度出訪計劃時,請注意以下幾點:
1.因公出訪計劃要按照中央控制總量的要求制定,2017年計劃出訪的批次數(shù)、人次數(shù)不得超過2016年的計劃數(shù)。
2.因公臨時赴港澳(指專程前往港澳,不訪問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)計劃單列,填寫《因公赴港澳計劃申報表》。
3.教學科研人員(包括擔任職務的專家學者)赴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,按照中辦廳字[2016]17號文件要求,實行計劃管理、按需安排,填寫《高校、科研院所境外學術交流活動計劃申報表》。
二、嚴格根據(jù)工作需要安排出訪
因公出訪要確保因事定人,嚴禁因人找事。
各單位可在附件下載《因公出國計劃申報表》 , 《因公赴港澳計劃申報表》 和《高校、科研院所境外學術交流活動計劃申報表》,按要求填寫后蓋單位公章報我處(行政樓401),同時將電子版報送至郵箱:[email protected] 。未按時申報出國(境)訪問和學術交流計劃的,原則上不予以辦理2017年出國手續(xù)。
聯(lián)系人: 吳滔 13979221648
肖榮 13807021595
國際合作交流處
2016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