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學院:
2016—2017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補考工作將于2016年9月10日—9月22日進行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公共課補考時間
為避免各學院考試時間沖突,請相關學院按下表安排補考。
時間 |
學院 |
時間 |
學院 |
9.10 |
上午:體育學院 下午:文傳學院 |
9.11 |
上午:思政部 下午:政法學院 |
9.17 |
上午:外語學院 下午:信息學院 晚上:信息學院 |
9.18 |
理學院 |
其他學院的課程補考,按照上述時間自行插空安排。
二、補考對象
2015—2016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成績不合格及緩考者。
三、補考要求
1.各學院要切實抓好補考工作,按照期末考試的要求,認真組織補考的命題、閱卷、制卷、監(jiān)考、巡考等工作。加強考風考紀宣傳,杜絕作弊行為。
2.補考課程的命題須與期末考試題目難易程度、數(shù)量相當。
3.參加補考的學生一律攜帶身份證或學生證提前十分鐘進入考場考試,自覺遵守考試紀律,未按時參加補考者按缺考處理。
4.考試期間,監(jiān)考教師應集中精力監(jiān)考,不做與監(jiān)考無關的事。考前要宣布考試紀律,檢查學生證件,認真核對考生身份,考試結束及時收卷,填寫好考場報告單。如有學生考試違紀或舞弊,應記錄在考場報告單上,同時將有關材料(考場異常情況登記表、試卷、違紀作弊材料等)交到考場辦公室。
巡考應履行職責,考試結束后,應填寫巡考記錄單。
5.各學院于9月8日之前將補考日程安排掛在本院網(wǎng)頁上并通知相關教師和學生。
6.補考結束后,各學院應及時組織教師閱卷、成績登記、成績上傳,考試試卷和成績單按學院考試工作規(guī)范要求歸檔。補考工作于9月22日結束。
教務處
二O一六年九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