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級學院:
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七部門《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的通知》(教師〔2019]10號)、江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《關于印發(fā)<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(贛教規(guī)字〔2021]22號)和市委宣傳部、市教育局《關于建立健全九江市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》(九教發(fā)〔2018〕123號)精神以及全市教育系統(tǒng)“三風”建設行動統(tǒng)一部署,經研究,決定開展2021-2022學年度九江市師德師風標兵(先進個人)的評選工作。為切實做好本次評選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范圍
市屬高校、全市公(民)辦普通中小學、幼兒園、特殊教育學校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的在編在崗專任教師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全面貫徹執(zhí)行黨的教育方針,高質量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;自覺愛國守法,模范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(yè),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,無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
2. 模范遵守新時代高校教師十項行為準則,具有高尚的敬業(yè)精神,具有強烈的責任感、使命感和榮譽感。踐行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,嚴謹治學,潛心問道,教書育人。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弘揚真善美,傳遞正能量,自覺遵循教育教學規(guī)律和學生成長規(guī)律,因材施教,教學相長。
3. 關心學生,傳遞師愛,師生關系平等、和諧、融洽。堅持面向全體學生,促進學生全面發(fā)展。關心愛護全體學生,平等公正對待學生,尊重學生人格和主體地位。在“萬師訪萬家”、控輟保學、轉化行為偏差學生、幫助困難學生、關愛留守兒童等方面有突出表現(xiàn)或感人事跡,受到廣泛贊譽。
4. 教書育人,因材施教,促進學生全面發(fā)展。牢固樹立育人為本、德育為先的思想,遵循教育教學規(guī)律,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(yè)負擔,全面落實“雙減”政策。在傳授專業(yè)知識的同時,以德立身、以德施教,堅持教書與育人、言傳與身教相統(tǒng)一,堅持以自身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風范進行言傳身教,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,培養(yǎng)學生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5. 為人師表,自覺維護學校和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。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,模范遵守社會公德,堅守高尚情操,衣著整潔得體,語言規(guī)范健康,舉止文明禮貌。作風正派,廉潔奉公,具有團隊合作精神、集體主義意識和大局觀念,尊重同事和家長,在師生中具有較高威信。
6. 樹立終身學習理念,具有求真務實、嚴謹自律的治學態(tài)度。刻苦學習、鉆研業(yè)務,不斷拓寬知識視野,更新知識結構,努力提高專業(yè)素養(yǎng)和教育教學水平。參加繼續(xù)教育,按規(guī)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繼續(xù)教育學時。勇于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,探索教育教學規(guī)律,改進教育教學方法,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。
7. 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“合格”以上,至少一次年度考核“優(yōu)秀”或師德考核“優(yōu)秀”;近三年獲得過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。
8.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推薦:私自辦班;有償家教或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;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;向學生、家長索要、收受禮品或錢物;歧視侮辱學生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;參加賭博、酒駕被查處以及迷信活動等違背師德師風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行為者。
三、推薦名額
各二級教學單位限推1人,無適合人選可以不推。學校將好中選優(yōu),向市里推薦1-2人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要切實加強對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,遵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的原則,嚴格執(zhí)行評選標準,認真做好遴選考核和評審推薦工作。
(二)評選推薦工作要求全員參與,采取自下而上,層層選拔的辦法,通過群眾推選(各校要以教研組或年級組為單位層層推薦))、民主測評、組織考察、集體決策、單位公示等程序逐級推薦。推薦人選的事跡要突出先進性、代表性、典型性和時代性,要統(tǒng)籌考慮不同學段任教人員,適當向參加交流輪崗、農村邊遠地區(qū)教師傾斜。推薦人選中如有舉報師德師風問題屬實的,取消申報資格。
(三)要把評選過程作為樹立典型、學習典型、宣傳典型的良好契機,營造弘揚師德、塑造師魂、爭當先進、學習先進的良好氛圍,樹立一批師德典型,激勵引領廣大教師崇尚師德、為人師表、愛崗敬業(yè),提升廣大教師從教的自豪感和幸福感,推動我市德師風建設深入開展。
五、材料申報事項
推薦材料均需報送紙質稿和電子稿。其中,紙質材料裝訂成冊(一式兩份),于2022年7月15日前報人事處(一號行政樓北101室),電子材料(新建文件夾,以教師所在單位和姓名命名,將以下材料編號放入文件夾)需同步發(fā)送至[email protected]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。具體材料如下:
1.《2021-2022學年度九江市“師德師風標兵(先進個人)”推薦表》(見附件1);
2.《2021-2022學年度九江市“師德師風標兵(先進個人)”推薦名單匯總表》(加蓋公章)。(見附件2);
3.被推薦人事跡材料(事跡材料必須真實具體、文字簡潔、生動感人,字數(shù)不超過2000字);
4.被推薦人事跡簡介(300字以內,要求高度概況被推薦人優(yōu)秀事跡,填寫在附件2中);
5.被推薦人兩寸紅底正面免冠照(電子版,以工作單位和姓名命名);
6.其他支撐材料(如近三年所獲市級及以上榮譽等);
7.所在二級單位被推薦人師德師風審核情況報告(含兼職兼課情況)(加蓋公章)。
聯(lián)系人:人事處 夏老師 聯(lián)系電話:0792-8334065
人事處(黨委教師工作部)
2022年7月9日